環保署22日公布,今年9月份因觸犯署方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41宗。
其中,41宗被定罪的個案中,19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10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7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1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及《水污染管制條例》。
9月份錄得罰款額最高的個案涉及一間公司因未持有許可證而將受管制廢物輸入,被法庭判處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