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8日)就計劃發出的兩份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包括《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及《牌照的訂明條件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召開聚焦小組網絡會議,聽取8個業界團體代表的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需要。該兩份《操守守則》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刊憲生效。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最新草擬的兩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執勤時須注意的防貪事項提供了實務指引,及就施加於其牌照的訂明條件作出了補充,讓牌照持有人更易掌握如何履行有關條件,以避免干犯違紀行為。」謝偉銓補充稱:「監管局在制訂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會向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及廉政公署進行諮詢,冀能收集各方意見,令相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更全面和更實用。」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於去年8月正式實施以來,監管局已發出了五份《操守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有關《操守守則》內容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謝偉銓再補充:「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實施後,業界反應正面,截至6月初,監管局已共發出超過33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圖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