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今日(16日)先後接獲恐嚇信件,律政司表示,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絕不姑息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非法惡行。任何人以違法的卑劣手法企圖影響法官審理案件,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
律政司指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第八十五條保障,獨立地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嚴正譴責近期涉及刑事恐嚇法官的案件,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