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8日)公布,市民若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且第二劑疫苗是在6個月前接種,不論他們是否屬於優先組別,均可由11月23日(星期二)開始預約和由當天起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港府發言人表示,本港特定組別人士由11月11日起優先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運作暢順。在評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和新冠疫苗接種站的接種能力和服務需求後,決定擴大接種安排,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市民可以接種,加強保護力。
發言人指出,市民在預約前需特別留意,接種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包括季節性流感疫苗)之間應距離最少14日。
現時為免疫力弱人士,如癌症病人、器官移植病人、晚期愛滋病患者、需服藥壓制免疫系統的人士等,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安排將維持不變。他們的第三劑疫苗應在接種第二劑後最少4星期才接種。
對於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18歲或以上人士,現行安排仍然是為較高風險人士,包括60歲或以上長者、醫護人員、長期病患者,以及工作環境有較高暴露風險和較易傳播新冠病毒的員工,如參與抗疫工作、提供跨境運輸或於管制站和港口工作的人員,接種第三劑疫苗。這些人士應在接種第二劑後最少6個月才接種。
預約和接種第三劑疫苗流程如下:
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www.covidvaccine.gov.hk)預約接種第三劑疫苗人士,只須在預約系統揀選所屬的組別資料。
屬於免疫力弱人士須於接種當天出示醫生證明,才能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四星期至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至於12歲至17歲免疫力低病人則必須在接種疫苗當日攜同家長同意書,並由家長親自陪同前往接種中心接種疫苗。家長同意書的範本可在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下載。
凡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並已滿6個月的人士只須出示香港身份證明文件。
至於已接種兩劑復星疫苗的人士,60歲或以上人士只須出示香港身份證明文件。醫護人員、工作環境有較高暴露風險和較易傳播新冠病毒的員工可提供與工作有關的證明,或作出聲明在相關行業工作。
長期病患者應先諮詢醫生意見,何時合適接種第三劑疫苗。為方便他們接種疫苗,他們無須出示相關證明。現時,復必泰疫苗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而科興疫苗適用於18歲或以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