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港媒體報道,今年5月,為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籌集資金,財庫局建議對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制定兩級註冊制度,涉及交易現金額若逾12萬元,商戶須申領第二級牌照。財庫局預料將2023年實施新法例,修例草案將在明年提交立法會。
財庫局表示,有關諮詢已在今年初完成,諮詢期內共安排了15場公眾諮詢會。
根據諮詢總結文件,第一級註冊適用於「無意且不會從事」涉及12萬港元或以上現金交易的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而第二級註冊則適用於「有意或會進行」涉及12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的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第一級註冊簡單直接,而第二級註冊的申請人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與現時受《打擊洗錢條例》規管的其他指定非金融業所適用的準則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