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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錢包之領取消費券限期剩3日 未用將失效

電子錢包之領取消費券限期剩3日 未用將失效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1-12-29 15:15:17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於8月1日以支付寶香港、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首期消費券,其最後一期消費券有效期將於12月31日屆滿,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

 若市民以支付寶香港、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並於9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有效期則至明年1月31日。若市民未能於限期前使用全部消費券,逾期會自動失效。

 八達通消費券不設使用期限

 由於八達通是分3期派發消費券,若於8月1日領取首期消費券,而「合資格消費」已於上月累積總額達4000元,已經可以領取第3期消費券。八達通不設使用期限,但若登記人於首期消費券發放起計7個月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000元,便不會獲發放第3期的1000元消費券。以首批領取消費券的市民計算,只須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累積滿4000元合資格消費,即可獲發第3期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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