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25日起,港澳導遊經備案後可在深圳前海執業。據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本月初聯合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港澳導遊及領隊執業備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港澳導遊及領隊等旅遊從業人員經培訓及執業備案後,即可在前海合作區提供嚮導、講解以及相關旅遊服務。
據介紹,以往香港導遊人員來內地執業需參加內地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依照有關規定領取導遊人員資格證書。而根據新出台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港澳從業人員無須再參加內地相關考試,通過崗前培訓後可辦理執業備案,經備案後港澳導遊及領隊即可在前海合作區從事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前海合作區範圍指《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確定的區域,即擴區後的「大前海」。
此外,為便利辦事,在依法合規、確保材料真實準確的基礎上,通過「線上+快遞」的方式,港澳導遊及領隊僅需在指定期限內將部分材料經公證並加蓋公證文書轉遞專用章後寄至指定地址,便可完成執業備案。
近年來,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大力推動專業人士跨境執業「引進來、留得住、發展得好」,推動跨境執業最大程度「降門檻、增便利、促合作」。據悉,截至目前,已有16類港澳專業人士通過備案可在前海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