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今年1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67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4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31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個案有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14宗,另有4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一名人士因不妥善排放液體禽畜廢物,被罰款2萬元,為1月份錄得最高的罰款額。(中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