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公(3333)布,以約36.6億元人民幣出售正在建設的水晶城項目權益予兩間浙江企業,預期出售事項將會取得收益約2.16億元。
恒大表示,部分對價用於抵償集團在杭州地區項目,欠付受讓方之一的建工集團約9.2億元工程款項,其餘所得款項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水晶城項目位於於杭州之江國家旅遊規劃區,珊瑚沙河與規劃三號支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積為8.93萬平方米,地上建築面積不大於22.33萬平方米,地塊的用途為商服用地。項目上商業一期街區已交付,商業二期街區(建築面積約11.4萬平方米)已完成主體二層結構,商業三期購物中心及酒店目前處於樁基工程階段。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恒大將不再持有水晶城項目的任何權益。
接手的兩個受讓方,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浙建房地產集團,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浙江省國資委。另一受讓方為從事總承包施工業務的建工集團,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企浙江省建設投資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