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8日晚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該25個地方的人士,須於明日至後日(9日至10日)期間進行病毒檢測。
政府提醒,3個月內曾經檢測呈確診(即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確診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個案,毋須接受強制檢測。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上述經快速抗原測試染疫並已作出申報者,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通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通告要求,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無驗出病毒(即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為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同時,政府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罰則,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在圍封強檢行動中沒有接受檢測的人士,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25幢被納入強檢的大廈如下:
沙田乙明邨明耀樓
屯門三聖邨進漁樓
屯門新屯門中心4座
天水圍天富苑偉富閣
天水圍天麗苑
九龍城啟晴邨樂晴樓
藍田康華苑頌康閣
秀茂坪秀茂坪南邨秀旺樓
沙田禾輋邨景和樓
青衣長康邨康祥樓
何文田愛民邨新民樓
牛頭角彩德邨彩誠樓
上水彩蒲苑彩螢閣
天水圍俊宏軒7座
屯門良景邨良萃樓
大圍新翠邨新月樓
青衣灝景灣3座
青衣海悅花園1座
馬鞍山利安邨利興樓
馬鞍山恆安邨恆日樓
石硤尾白田邨盛田樓
長沙灣長沙灣邨長泰樓
長沙灣李鄭屋邨和平樓
柴灣興民邨民澤樓
大埔太和邨居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