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接受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訪問,談及香港國安法的成效與展望。她強調,中央非常尊重和支持「一國兩制」。在香港國安法下,案件無論是偵查、檢控和審訊方面,全由香港特區執行,體現了「一國兩制」。容許地方執行國安工作,世界上也絕無僅有。
鄭若驊表示,全國人大前年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前作出的「528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構建整體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基礎,國家安全首要就是政治安全。她認為,在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幾場重要選舉已逐一成功落實,反映在香港國安法或「528決定」下,特區已暢順地完成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體現中央對特區的信任
鄭若驊認為,香港國安法體現中央對特區的信任,因為特區是地方政府,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審理國家安全案件至終審階段,唯獨香港可以。她形容完全是體現「一國兩制」。
鄭若驊強調,香港國安法條文訂明會尊重及配合人權法治原則,依法保護本港居民根據兩項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不過,她同時指出,有關的人權並非絕對,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時,已在人權與相關法治原則作出了適合的平衡。
此外,法院亦已確認,國家安全的概念寬闊,部分罪行即使不在香港國安法條文中,例如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行為,亦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記者 周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