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微信公眾號消息,《演員聘用合同示範文本(試行)》正式對外發布。關於配音工作,其中明確:如演員方無法按照甲方要求(未能按時配音或配音質量欠佳等)完成配音工作的,演員方同意甲方有權為演員方出演角色選擇專業配音進行配音,相應成本(如配音酬金、差旅、食宿)由演員方承擔,或在支付給演員方的片酬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