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向會員發電郵,指將於下月25日舉行周年會員大會,屆時會就修改會章條文進行投票。擬修訂的條文包括解散門檻由「全體有表決權會員不少於六分之五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同意」,調低至「全體有表決權會員超過一半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同意」。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覆傳媒查詢時稱,執委會根據會員過往提出的意見擬定相關修訂,有會員早前在特別會員大會提出希望修改解散門檻,而有關比例為執委會商討後得出的結果。
根據記協現時會章,記協必須在全體有表決權會員不少於六分之五,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同意,才可解散。一旦解散,記協所有經清還債項後的剩餘資產,會平均分給所有有表決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