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獲悉,截至4月底,該省藥品監管系統共辦理「兩品一械」案件1673宗,涉案貨值1.54億元(人民幣,下同),罰沒款合計3078.97萬元,大案要案53宗,吊銷許可證15張。通報公安機關線索22條,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5宗,其中,2宗藥品案件列為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藥監局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聚焦十大違法行為 開展三大專項打擊行動
據了解,2月底,廣東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開展,聚焦十大違法行為,開展「利劍」「雲劍」「亮劍」三大專項打擊行動。
一呼而百應,該省11個部門21個地市迅速行動起來。3月4日,廣州召開視頻會議,提出加強對重點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各地級市都組建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一級行動方案。
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3月份以來,統一部署、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全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格局逐漸成形。
該局持續強化與11個相關部門的聯繫,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有序推進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和移送標準的修訂工作,對重大違法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各部門圍繞專項整治總體目標,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協同配合,同向發力,形成聯打聯防聯動工作態勢。據了解,廣東劍指「三大」專項整治行動,重拳打擊「十大」違法行為,堅持結果導向,以打開路已初顯成效。
其中,廣東省藥品監管局與廣東省公安廳開展聯合執法,圍繞打擊製售假藥劣藥犯罪,強化案件行刑銜接機制,同時發揮檢驗技術資源優勢,開通涉案檢驗綠色通道,協助公安等部門加快涉案藥品專業技術認定。
同時與廣東省衛健委聯合對醫療機構使用藥品、醫療器械中存在的違法行為開展風險排查;與廣東省醫保局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和銷售藥品、醫療器械中存在的違法行為開展風險排查。
重點關注新冠產業鏈上的監管
以打開路的同時,廣東還突出打查聯動。對藥品研製生產、藥品經營使用、醫療器械、化妝品四大領域開展全領域全鏈條風險隱患排查,梳理出十六項重點風險排查項目,並細化為119條風險點。其中,藥品研製生產66條,藥品流通21條,醫療器械22條,化妝品10條,建立風險排查清單,逐一開展排查,實行銷號管理。
據了解, 一季度,檢查藥品研製和生產單位109家次,實施告誡46家/次,責令整改45家/次,約談3家/次。檢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5134家次,限期整改406家,移交公安機關問題線索4條,責令停止經營1家。 檢查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11163家次,責令改正373家次,完成整改303家次,約談企業18家次,排查風險隱患75條,完成處置61條。 在化妝品領域,取消備案產品672個,發現問題產品150個。
疫情當前,廣東尤其重視新冠產業鏈上的藥品安全質量監管。先後4次對深圳康泰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冠滅活疫苗進行專項檢查,督促企業完成4項風險銷號工作。重點關注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等九大類產品、五大類企業和平台,分環節部署開展整治工作,開展義齒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疫情防控專項檢查,積極推進抗原檢測試劑保安全促生產工作,保障全國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的市場供給。(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粵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