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明碼標價怎麼標?如何認定價格欺詐?官方明確

明碼標價怎麼標?如何認定價格欺詐?官方明確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2-06-02 11:23: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日消息,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下稱《規定》),旨在進一步提升價格監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規範經營者明碼標價行為,預防和制止價格欺詐,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定》所稱明碼標價,是指經營者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公開標示價格等信息的行為。價格欺詐,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明碼標價方面,《規定》明確了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應當標示的主要價格要素和遵循的標價原則,並對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明碼標價形式作了比較靈活的規定。授權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在充分保障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以規定特定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標示的價格信息,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

 《規定》明確,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

 同時,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標示價格,一般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明人民幣金額。

 價格欺詐認定方面,明確了經營者在進行價格比較、折價、減價等活動時的具體要求,列舉了予以禁止的典型價格欺詐行為,強調在認定價格欺詐行為時應當將當事人的主觀惡意作為重要考量因素,並對網絡交易經營者的標價行為提出明確要求。

 同時,對價格欺詐和非價格欺詐進行合理區分,明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故意、實際成交價格能夠使消費者或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其他經營者獲得更大價格優惠等情形不屬於價格欺詐。

 《規定》明確,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價格欺詐行為,包括:(一)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二)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三)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四)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六)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七)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時,拒不按約定折抵價款;(八)其他價格欺詐行為。

 法律責任方面,根據《規定》,經營者違反本規定有關明碼標價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同時,經營者違反本規定,但能夠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及時退還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經營者違反本規定,但未實際損害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處罰。

責任編輯:朱劍明 明碼標價怎麼標?如何認定價格欺詐?官方明確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7835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