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今日(30日)公布「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倡議書」,共提出13項倡議,委員會主席顏汶羽希望倡議可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加強支援,並期望行政長官李家超將有關倡議納入10月的施政報告中。顏汶羽還呼籲關心外傭的社會人士可在倡議的基礎上再向政府提出意見。
委員會副主席林心濂和5名委員林德成、李家良、張琪騰、古揚邦和蕭煒忠,今日於記者會上講述有關倡議。林心濂表示,很多僱主反映外傭中介公司收費不清晰,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亦無列明須列明的收費銀碼,因此期望政府可在守則中加入對僱主有助的條文,避免產生不必要誤會,外傭中介公司則應在服務協議中提供「付款安排」、「保證條款」和「退款/其他安排」。他又建議,設立外傭中介機構評分機制,令僱主可合適選擇中介公司和心儀外傭,中介機構會為提升信譽而積極改善服務。
林德成指出,全港有1528間外傭中介公司,當中只有400間有領取當地領事館牌照,而領取當地牌照是要遵從住宿、膳食和勞工權益安排;其餘千多間公司則透過借牌方式營運,出現參差不齊情況。故建議提供菲律賓及或印尼外傭的中介機構,須為菲律賓及或印尼大使館認可機構,並提供3年過渡期讓有關機構適應。他還希望政府增設聘請外傭開支扣稅,涵蓋外傭來港到指定醫療體格中心進行身體檢查、外傭首次來港「強制性培訓課程」開支和支付外傭薪酬開支總額,減輕僱主負擔。
李家良就申訴專員早前有關外傭宿舍的調查作出建議,促請政府引入規管制度,專門規管外傭中介公司經營的外傭宿舍;設立基本住宿設施要求,供業界統一參考;建立外傭宿舍資料庫,增加透明度。
張琪騰認為,外傭監管問題有其逼切性,因政府估算在2069年本地外傭人數會達69萬,故建議設立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它有10項職能,包括就外傭中介公司或持牌人的投訴作仲裁、根據有關條件進行巡查和規管外傭宿舍等;監管局還要常設一個政策委員會,與業界和僱主充分溝通,了解政策最新變化。政府還可研究法定假日能以「工資代假」,以一年不多於3日和不能累積等作為附加條件,期望令僱主可靈活為外傭安排休假。
古揚邦表示,勞工處外傭專線應提供24小時服務與多種語言直接對話或傳譯服務,為外傭提供一站式網上服務和提供多種語言選擇,以及在成立外傭事宜監管局後為外傭獨立設置處理部門,直接提供協助。
蕭煒忠建議,斷約外傭須於7日內離港,並於兩年內不可再申請再次來港工作,增加「提早完約賠償費用」,由雙方攤分;斷約外傭要出示前任僱主評價信,減少立心不良外傭「跳工」誘因。對於有部分外傭借大筆現金後會斷約離港的情況,他建議政府研究外傭借貸規限,如金額為最多月薪兩倍,同時可為僱主設立獨立資訊網站,方便僱主作出查詢。
頂圖: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公布「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倡議書」。記者 馮俊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