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6日落案起訴一對夫婦,指二人涉嫌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隱瞞丈夫利益衝突,致使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聖約翰)批准他為一個由其擔任副主席的機構教授急救課程,以及企圖詐騙導師酬金。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黎信興,65歲,被控6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其妻周好月,66歲,則被控2項企圖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案件於2021年4月至5月期間發生,當時黎信興及周好月同為聖約翰兼職導師。
聖約翰如接獲外間團體申請,會安排其導師在申請機構指定的場地教授急救課程。導師每授課一小時可收取酬金80元。申請機構亦可要求由指定導師任教,但聖約翰不會批准由申請機構負責人擔任課程導師以避免利益衝突。課程完結後,有關導師須向聖約翰提交學員出席紀錄。
聖約翰於2021年4月收到世界應急聯合會7份申請表,要求聖約翰於同年4月至5月為聯合會在旺角一幢商業大廈舉辦7個急救訓練課程。聯合會並要求由黎信興及周好月擔任課程導師,聖約翰其後批准有關申請。
其中6項控罪指,黎信興涉嫌使用上述7份申請表及其相關課程出席紀錄誤導聖約翰。該些文件上顯示的資料,包括聯合會聯絡人,以及開班日期及地點疑為虛假。餘下2項控罪指,周好月涉嫌偽稱她為上述其中2個課程的導師,而企圖誘使聖約翰支付有關課程的酬金。
廉署調查發現,黎信興案發時是聯合會副主席。聖約翰若知道他在聯合會的角色,不會批准聯合會的申請及安排他教授有關課程。有關課程涉及導師酬金共約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