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今日(18日)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範發展、陽光運行。規範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省級財政部門應壓實轄內市縣財政部門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責任,指導市縣財政部門規範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工作,嚴守每一年度本級全部PPP項目從一般公共預算列支的財政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紅線。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10%紅線的地區,不得新上PPP項目;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PPP項目。
通知要求,嚴防隱性債務風險。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方面嚴格做好本級PPP項目合同審查,嚴禁在項目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中約定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資代表向社會資本方回購投資本金、承諾固定回報、保障最低收益、承擔社會資本方投資本金損失、承擔項目融資償還責任以及以其他名股實債方式融資等兜底條款。嚴禁通過簽訂抽屜協議、陰陽合同等方式規避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