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海關了解到,海關部門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及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調整為「乙類乙管」且不再納入檢疫傳染病管理後,依法依規、統一規範、嚴格實施、平穩有序落實暫行管理期口岸衛生檢疫工作,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一是對入境人員實施分類處置。要求入境人員自1月8日起向海關申報入境前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海關對健康申報正常且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的入境人員,放行進入社會面,對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根據抗原檢測結果和常規檢疫情況實施分類處置。
二是做好口岸新型冠狀病毒監測工作。對經過口岸檢疫排查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人員採集咽拭子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同時按照「多病同防」要求開展其他傳染病的檢測,對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標本按要求開展新冠病毒基因測序工作,實時掌握病毒株變異趨勢,及時獲取新冠毒株變異情況。(記者 姚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