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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名印尼籍非法勞工被判入獄15個月

入境處:一名印尼籍非法勞工被判入獄15個月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3-04-19 10:03:43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印尼籍非法勞工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調查人員於4月14日進行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於尖沙咀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年齡為31歲的印尼籍女子。被捕時,該名女子正在從事清潔工作。調查人員在查問時發現該名女子為前外籍家庭傭工並在港逾期逗留。

 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違反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同時,她亦被控一項在港逾期逗留。她承認所有控罪,合共被判監禁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會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圖為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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