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區周三(19日)凌晨出現大停電事故,港燈昨晚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工程人員在維修保養設備時,意外將一條資料無標示的後備電纜通電,引發短路及電壓驟降。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21日)表示,港燈的停電事件給很多市民帶來不方便,政府不滿意港燈表現,已要求港燈4星期內提交報告,機電工程署會跟進督促改善, 認為需要就兩電賞罰機制進行檢討。
謝展寰指,香港作為國際城市,有穩定的電力供應十分重要,當局認為今次港燈事件是重要事情,機電署即時督促港燈恢復供電外,亦要求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解釋今次事件起因及如何防止事件重演,機電署將會監督及督促港燈作出改善。
謝展寰說,看到坊間有很多意見認為停電後修復的賞罰機制太過寬鬆,而有關機制是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在2017年時訂立,該協議將會繼續至2033年。當局認為今次事件反映有關機制並不適當,有改善空間。他表示,除時間以外,亦需考慮其他因素,包括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實際上修復的表現等。政府今年與兩電中期檢討《管制計劃協議》時,提出如何改善賞罰機制,可以更針對性地鼓勵電力公司在事故後快速修復。
謝展寰指,暫時未知港燈能否在《管制計劃協議》中恢復供電的賞罰機制取得額外利潤,但已向港燈建議,不論現行機制下是否有額外賞金,有關賞金要悉數回饋市民,相信港燈作為有社會責任的公司會慎重考慮。(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