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副理事長 鄧開榮
夏日即將來臨,天氣漸熱,受極端天氣影響,本港酷熱的日子每年均有所增加。天文台早前展望,本港今年平均溫度仍然偏高,並將在酷熱天氣警告中增設「極端酷熱」級別,當溫度達攝氏35度或以上,便會發出以作提示。既然天文台已預早作出提示,政府及僱主亦應提早應對及部署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安排,以保障打工仔的安全。
本港去年有52日錄得最高氣溫攝氏33度或以上,為有紀錄以來第二多;當中15日更錄得攝氏35度或以上,為有紀錄以來最多。如果大家仍有印象,去年曾有多名市民在戶外工作或行山時因中暑送院,甚至有人不幸死亡,令人黯然。因此,天文台新增「極端酷熱」警告,能提高市民警覺,提醒大家避免在極端酷熱情況下進行戶外運動。
而對於在戶外工作的打工仔,「極端酷熱」警告更是一個與健康風險息息相關的資訊。雖然勞工處就酷熱天氣下的工作安排有防中暑指引,例如戶外工作應安排在早上10時前或下午4時後進行,並需於每20至40分鐘安排小休。但有關指引純屬建議,沒有約束力,僱主不跟從亦不會有後果。
事實上,政府去年巡查逾2.6萬次,只有兩宗檢控,可見指引及巡查阻嚇力並不大,對打工仔的健康保障甚低。
隨着天文台增設「極端酷熱」警告,趁現時離炎夏仍有一段日子,希望勞工處及相關部門能立即檢討及修訂防中暑指引,並考慮加入具阻嚇性刑法,以保障僱員在極端酷熱天氣下的安全。同時,希望僱主可以更彈性安排員工於酷熱天氣下的戶外工作,安排適當的小休時間,否則萬一出現意外,更可能得不償失。意外一宗都嫌多,希望政府及僱主可以攜手保障於戶外工作的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