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修訂區議會條例涉及多條主體及附屬法例,律政司的預備工作都已準備好,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希望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配合今年底舉行的新一屆區議會選舉。
張國鈞表示,本屆區議會被個別有心人利用制度,未有履行《基本法》列明「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初心;他指,改革區議會是希望把地區管理撥亂反正,當局過去委任的區議員,往往來自專業背景,在議會上提供不同角度的意見,對社區的投入程度與其他議員無異,並不認同委任議員無心服務社區的說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在另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區議會改革方案直選議席減少至2成並非民主大倒退,認為改革是因時制宜,以提升地區治理效能,服務市民,又指直選有局限,部分愛國愛港的地區人士未必會參選,按地區委任人選,可以透過多種渠道讓更多人參與區議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相信地區委員會提名直選議員時,會考慮有關人士以往的地區經驗,不會只提名「同聲同氣」的人,又指區議會改革並非重新定位,只是回到基本法初心,令區議會回復到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