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口罩供應商的董事和經理,涉嫌銷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今日(8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其中董事被判監6個月2星期,經理判囚11個月,供應商需罰款8萬元,590萬個口罩會被充公。海關表示,對是次判決表示滿意,認為對不良營商的商戶有阻嚇作用。海關強調,有巡查商戶有否售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暫時未有新發現。
海關在2020年6月接獲品牌Medicom持有人舉報,指稱有一批涉嫌附有虛假商品製造商聲明的口罩供應予政府,海關展開深入調查後,發現已有690萬個口罩流入政府,海關向品牌持有人作確認,涉案口罩並非其工廠所製造。
海關隨即安排行動,到供應商在紅磡的辦公室蒐證,檢取文件及電腦設備,即場拘捕供應商經理,檢閱文件時揭發位於觀塘上游供應商。經化驗發現口罩的生產規格和盒上列明的不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中上游供應商早前分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公司被判罰款8萬元,董事被判囚9個月。(圖源:香港海關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