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發布,決定在北京、廣東、深圳開展試點優化升級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更好支持總部經濟發展,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北京、廣東、深圳開展試點,優化升級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
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優化整合現有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相關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業;二是增大企業跨境資金運營自由度,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三是支持跨國公司以人民幣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四是簡化備案流程及資金使用相關材料審核。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水平,不斷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相關政策,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