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繼本月初與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早前舉行集思會,商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周三(24日)開會,商討修訂範圍,包括擬收緊富戶政策及子女加戶等安排,並向委員建議修訂公屋扣分制。
據消息人士透露,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由原本住滿10年才要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要求,收緊至每2年申報一次;住戶亦要申報是否持續居住於該公屋單位以及有否違反租約條款,同時授權房委會可以向公營及私營機構獲取住戶的資料。
消息人士指,針對要遷走的公屋富戶,據了解,房委會建議這些住戶的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避免期間有人轉移資產,而且不會有重新評估的機制。
消息人士又指,房委會亦擬收緊子女加戶等安排,將影響公屋「世襲」情況,房署建議只容許每間公屋只有一名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以為第二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日後住戶要分戶將更為困難。
在防止濫用公屋方面,房委會建議,如果輪候公屋申請人被發現作出虛假陳述,禁止申請公屋年期擴至5年;至於居於公屋的住戶,倘若涉及虛報資料、違反租約條款或被扣滿分要遷出,房委會建議禁止他們申請公屋期由2年增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