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涉及信用卡交易的詐騙案。油尖刑事調查總督察謝子峰今日(13日)表示,油尖警區近3個月接獲報案,指10多宗因發現有可疑或者未能釐清信用卡的交易,經調查後警方發現有數宗案件,他們曾於釣魚式短訊中輸入信用卡資料及一次性密碼,令賊人有機可乘,他們亦已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作調查。
但同時警方亦發現至少有4宗案件有可疑,報案人存心利用向銀行申報「可疑交易」機制報案,訛稱自己沒有遺失或借用其信用卡給他人的情況下,出現有不屬於他們的交易紀錄。當中交易金額為數百元至一萬多元不等,他們亦向銀行申報其可疑交易。
警方在銀行信用卡中心和商戶的協助下,發現當中的交易為購買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一些中藥、公仔、電子器材、眼鏡及名牌飾物等,而購買這些產品的人正就是報案人。
油尖刑事調查隊第11隊主管葉恩樺督察表示,經調查後,警方昨日(12日)展開代號「天旋」行動,拘捕1男3女(20至63歲),涉嫌「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他們的職業分別為售貨員、侍應和清潔工等,行動中檢獲付款時的電話、信用卡、涉案的產品包括電子器材、公仔、眼鏡等,所有被捕人現正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有責任定時檢查月結單並對自己的帳單交易負責。如果發現交易有懷疑,可先從互聯網尋找商戶名稱、檢查收據電郵等,檢查是否有相關交易,亦可致電所屬銀行確認。市民切勿因為大額交易或衝動購物後就去嘗試用銀行「交易爭議」機制,試圖欺騙銀行申請退款,從而墮入法網。
警方重申,《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8B條「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
此外,市民亦要保障自己,應該在實體信用卡後面的簽名位置簽名。商戶亦應該在交易進行時核對簽署,減少信用卡被盜用的機會。另外,當有大額交易時,銀行會以短信形式發出提示,市民應多加留意,如果發現該筆交易並非自己的,應立即致電銀行去終止該筆交易,並申請取消該信用卡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市民如有懷疑可以致電18222防騙易尋求協助,或使用「防騙視伏App」在進行交易前或者收到可疑網址時,輸入相關資料,以評估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記者 區天海)
油尖刑事調查總督察謝子峰(左)、油尖刑事調查隊第11隊主管葉恩樺督察。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