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下稱《規劃》),提出30條工作舉措,將加快河套合作區建設進程,強化其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的引擎作用。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大灣區金融研究院主任級研究員郭燕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規劃》出台對於香港建設國際科創中心是一大利好,也對香港的角色發揮有更大期待。香港應乘風而起,更加積極作為。她建議,香港應進一步加快河套合作區香港園區建設,加強與深圳園區在建設時序、重點領域、重大項目上的銜接,更好地推動設施互聯、服務共享、創新協作,借鑑深圳園區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大政府投入和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建設進程,為香港北部都會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郭燕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大對產學研轉化、科創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除了用好現有的科創基金、智能製造轉型支持措施外,還可在土地政策、財政支持、政府投資採購、與內地協作等方面加大力度,營造更加優良的科創發展環境。此外,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全球領先的生物科技融資中心和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優勢,匯聚全球資金,通過股票市場、產投基金、私募基金等渠道,為灣區科創項目和新興產業領域投融資拓寬通道,同時積極參與探索科研資金跨境流動的便利方式,提高資金的跨境運用效率。
河套合作區由深圳和香港共建,於2017年啟動建設,是粵港澳大灣區四大合作平台中唯一以科技創新為主題的特色平台,也是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極點,具有區位優勢突出、經濟和產業基礎雄厚、協同發展潛力巨大等優勢。郭燕介紹,目前,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共推進和落地高端科研項目超過150個,培育青年創業團隊近40個,香港大學等5所國際領先高校設立研發機構,合作區初步形成了國家重大科研合作、深港獨角獸、港澳青年創業等「六大科創集群」。本次《規劃》在上述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定位、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部署相關任務,在以下三方面加快推動合作區建設:
一是加強聚焦。此次《規劃》結合當前全球產業轉型升級趨勢和大灣區產業發展特點,進一步明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生物醫藥、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三大領域,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將為健全大灣區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積極助力。灣區在上述領域已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2022年僅深圳的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增加值就達到5812億元,約佔GDP的18%。《規劃》明確將主攻集成電路設計、軟件開發、封測及中試、5G技術以及未來網絡、新型顯示、下一代網絡設備等細分賽道。在先進生物醫藥領域,截至2020年底,廣東、香港和澳門生物醫藥行業整體營收已超5500億元人民幣,預計在2025年突破10000億元,擁有巨大發展前景,《規劃》明確將在醫學影像、精準醫療、細胞治療、新型生物醫用材料、藥物及疫苗、基因檢測及診療、高端醫療器械等細分領域加強創新應用。在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領域,深圳、廣州穩居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一線城市,2022年廣東全省數字經濟規模達到6.5萬億元,連續6年居全國首位。《規劃》提出加快布局智能傳感器、人工智能算法、圖形處理晶片等基礎軟硬件開發和智能製造、智能醫療、智能網聯汽車等前沿領域。
二是加強協同。《規劃》提出協同香港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包括推動深港雙方園區協同發展、支持港澳高校優勢學科發展能級躍升、聯手打造國際一流科技創新平台三項舉措。近年來,香港積極推動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2022年底推出「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提出四大發展方向和八大重點策略,並採取設立100億港元「產學研1+計劃」、50億港元「策略性科創基金」和「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等多項舉措,河套合作區香港園區建設也是其中之一。此次《規劃》將與香港特區政府相關舉措形成合力,克服香港土地空間有限、企業經營成本較高的短板,充分發揮香港大學科研實力全球領先、市場開放成熟度高的優勢,促進粵港澳科技資源和產業資源的深度融合,攜手加快大灣區科創中心建設。此外,《規劃》還針對河套合作區的具體協同堵點提出解決措施,如對特定區域內的鼓勵類企業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部分予以免徵;又如,在指定區域取消手機長途和漫遊費試點,探索允許香港服務商提供通信服務;再如,研究允許適用香港法律解決合同糾紛以及協議選擇香港為仲裁地,探索知識產權跨境轉讓交易,探索海關監管區域民商事規則銜接香港,探索財政科技計劃非涉密(敏感)項目向境外科研機構有序開放等。上述舉措有助於吸引更多香港科研人才到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就業創業,激發更大的科研活力。
三是加強連結。河套合作區一區兩園、跨境接壤,可連接香港和內地兩種經濟政治制度、兩個關稅區,藉助香港制度與西方發達國家接軌、易於吸引全球資源聚集的優勢,在科研領域更好地擔當中國與世界的「超級聯繫人」。《規劃》在河套合作區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打造匯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兩方面提出多項舉措,如實行更加便利的科研人員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科研貨物監管模式,探索「白名單」下進口自用科研貨物免稅,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流動,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探索知識產權跨境轉讓交易路徑,實行國際化的就業和社保政策,全面接軌國際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務等,從軟、硬件兩方面打造高度國際化、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創新環境,有助於強化河套合作區對國內外相關領域的科研人才、科研機構、科創企業和研發項目的聚集作用,並結合大灣區良好的產業基礎和金融中心優勢,增強大灣區作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吸引力和競爭力。(記者張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