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3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鮮腐竹樣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樣本的食物標籤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鮮腐竹
品牌:新月牌
產地:中國
淨重:200克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2024年4月25日
總代理:雅逸實業有限公司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恒常食物監測計劃從觀塘一超級市場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二氧化硫,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中心已知會涉事總代理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有關總代理已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692 8961,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