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關乎民生,連接民心。近日,《山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標準》)已經山東省政府同意印發實施。相比較於此前版本,最新的《標準》有哪些調整?12月22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政策解讀專題新聞發布會,山東省發展改革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省新舊動能辦常務副主任孫來斌等人介紹了《標準》編製情況和相關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據悉,新版《標準》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公共安全等10個方面,共23大類、90個服務項目。孫來斌表示,相較於2021年版,新版《標準》在文件框架、表述方式等方面與前者保持總體穩定、大體一致,對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內容、牽頭負責部門等做出具體調整,保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穩定性、連續性。
「按照國家部署要求,我們對2021年版的標準部分服務項目進行了「增」「提」「調」,總共涉及服務事項62個(部分項目同時涉及「增」「提」「調」),占項目總數的68.9%。」孫來斌介紹,上述調整主要包括新增2個服務項目、提高4個服務標準、擴大4個服務對象、規範完善54個服務項目的表述以及調整10個服務項目牽頭負責單位等五個方面。
據了解,通過調整,新版標準比國家標準多出9個項目。其中,包括山東省特色的公共安全方面的4個服務項目,以及增加產前篩查、新生兒四種遺傳代謝性疾病免費篩查、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低保邊緣家庭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藝術進校園等其他5個服務項目。(記者 侯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