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界葵涌禾塘咀街的持牌中成藥製造商「星加坡鴻威藥業公司」(星加坡鴻威),涉嫌非法銷售及管有一款名為「星加坡鴻威金波士健胃整腸丸」(批次編號:232491、232492、232493、232494、232495)的未經註冊中成藥。當中部分樣本被發現砷含量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制定的限量標準約1.7倍。星加坡鴻威已安排收回所有批次的有關產品。
衞生署透過市場監測,主動調查及發現上述產品為未經註冊中成藥。根據產品標籤,該中成藥可用於消化不良、腸胃不適、嘔吐泄瀉及傷風感冒。初步調查顯示,該中成藥的註冊持有人星加坡鴻威並無按照向管委會的註冊,由指定的生產商生產上述批次中成藥,故有關批次產品懷疑為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此外,政府化驗所化驗結果顯示,部分樣本的含砷量為管委會制定的中成藥註冊標準上限的約1.7倍。星加坡鴻威已安排收回所有批次的有關產品。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衞生署發言人說:「由於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砷是一種重金屬,急性砷中毒能引致嚴重嘔吐、腹瀉、神志不清及昏迷等徵狀。長期攝入的砷則可引致肝、腎,以及心臟功能受損。幼兒尤其容易受危害。」
星加坡鴻威已設立熱線(2407 1226)解答相關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收回情況。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違例者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待調查完成後,署方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巿民如購得上述中成藥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上述中成藥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