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廣東省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庫昨天將一份臍帶血運送至香港,由香港兒童醫院為一名患重型β地中海貧血的5歲女童,進行血幹細胞移植手術。這是細胞庫繼2018年後,再一次將臍帶血送到香港。臍帶血屬《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所定義的器官,根據衛生署資料,β地中海貧血患者若不進行臍帶血幹細胞或骨髓移植,壽命一般較短,而且須終生接受輸血和去鐵治療,痛苦可想而知。這位5歲女童算比較幸運,因為她恰好有一位在內地出生的弟弟,而後者的臍帶血存放在當地血庫。幸運的偶然,重燃一個家庭的希望之火。然而,這次援助卻也反映了一個客觀事實:兩地器官互助恒常機制至今仍未成事,某程度上限制了病人重生的機會。
這次臍帶血成功來港,過程有點複雜——簡單來講:最初是兒童醫院團隊向病童家屬講解不同治療方案時,得知女童胞弟在內地存有臍帶血,故與廣東省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庫進行溝通。後來細胞庫專門成立工作組,並在廣東省紅十字會等多個部門協助下,在本月12日向海關總署提交臍帶血幹細胞出境申請,到18日終於成功取得海關總署批文。
從上述過程可以看出,基於香港被內地視為「境外地區」,因此運送臍帶血出境受到國家相關規定的限制。另外就是,內地近年利用大數據,透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用計算機系統」(COTRS),於全國進行器官捐獻及移植的配對工作,已獲得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的高度認可,而香港並未納入此系統,求援當然不利。
早日建立兩地器官互助恒常機制,完全有必要。一個不爭事實是:香港人口規模太小,可供配對的器官資源也少;反觀內地,單在2023年便完成遺體器官捐獻6454例,完成的器官移植手術達23905例。倘能在「一國兩制」之下,將兩地在器官互助方面的障礙盡可能掃除,推動遺體器官共享,那麼必定有利於做到物盡其用,香港便能減少病人因「等唔切」而去世的悲劇。
跨境醫療合作並不是新鮮事物。例如疫情期間有大批內地醫護援港,極大紓緩本港醫療體系的壓力;2022年亦有一名女嬰接受來自內地捐贈的心臟而重獲新生。事實上,在粵港澳大灣區加速融合的大背景下,推動跨境醫療合作已是大勢所趨,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報告》中便提出增加兩地醫療合作,貢獻國家「健康中國」策略,具體措施包括香港支持國家醫院認證標準國際化、善用大灣區醫療服務,等等。具體到兩地器官移植合作,目前主要採取「特事特辦」模式,按個案向內地尋求協助。這種做法具有一定靈活性,但終歸不是成熟機制,兩地可否探討優化程序,包括將香港納入COTRS,參與「全國排隊」,要知道香港並非單向「受體」,在內地有需要而香港恰好能提供器官資源時,香港也一樣能為內地作出貢獻。另外,在可能的前提下簡化甚至取消一些跨境規定,也有助提升跨境運送醫療資源的效率。
跨境器官移植涉及面廣且複雜,單是醫療數據跨境流通就面臨許多問題,兩地應以「生命至上」的原則,盡快啟動建立器官移植互助恒常機制,最大限度造福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