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跨境醫療醫藥的互聯互通正在持續加速。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近日通過的《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優化急需港澳藥械目錄管理制度,簡化審核手續、加快審核速度,從「人等藥」變為「藥等人」。《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21年,「港澳藥械通」政策正式落地,在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截至今年6月,廣東省共批准指定醫療機構19家,「港澳藥械通」品種擴大至67種,獲益患者7000餘人次。其中,深圳就有4家醫院入選「港澳藥械通」名單,包括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貿區醫院、深圳禾正醫院、深圳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作為全國首家「港澳藥械通」試點醫療機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截至6月底已引進30多種藥械,救治患者4000多次。
此次《條例》系統梳理了廣東推行「港澳藥械通」政策以來遇到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並提出針對性的解決之策。比如,針對審核流程太長這一醫療機構普遍反映的問題,《條例》將申請進口使用急需港澳藥械目錄內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核時限壓縮至「五加五」(10個工作日),申請進口使用急需港澳藥械目錄外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核時限壓縮至「十加十」(20個工作日),並專門規定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採取線上受理、並聯審核等方式簡化審核流程、壓縮審核時限。業界認為,此舉加快急需藥械的上市速度,使更多患者能夠迅速及時獲得治療。
此外,由於急需港澳藥械主要是自費藥,患者負擔比較大。《條例》鼓勵保險機構開發覆蓋急需港澳藥械的保險品種,優化保險賠付程序,保障患者合法權益;鼓勵將急需港澳藥械納入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支持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購買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