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2日)在網誌發文表示,管制即棄塑膠餐具法例的6個月適應期,將於10月21日完結,環保署近日不斷提醒業界,要為適應期屆滿做好準備。適應期完結後,當局仍會大力推動宣傳教育,但要輔以適度執法,執法重點是優先在源頭供應層面着手,主力巡視售賣點,確保源頭商戶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的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
謝展寰說,連鎖食肆業界指約八成外賣顧客已毋須餐具,當局巡查時亦發現約有三成食肆不再提供任何外賣餐具,這些改變反映很多市民外賣不再依賴即棄塑膠餐具,食肆即使不提供也不會嚴重影響生意。
謝展寰指出,雖然越來越多市民自備餐具,但在可見的將來,社會對非塑膠替代品仍有一定需求。早前不少飲食業界人士表示,擔心使用替代品會導致成本上升,但5個多月以來,不少經營者都說,因為很多顧客毋須外賣餐具,餐廳用在替代品的實際支出減少。對於不少意見指出,一些店舖提供的非塑膠即棄餐具不好用,市場上實際有很多選擇,店舖可以留意顧客的使用經驗和意見選擇更合適的餐具。
謝展寰又指,適應期完結後,當局仍會大力推動宣傳教育,但也要輔以適度執法,並優先在源頭供應層面着手,主力巡視不同售賣點,以確保源頭商戶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的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
在零售商層面,環保署會首先從巡查適應期內發現未合規的店舖開始,如發現零售商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警告信,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後,若發現有關業務仍未合規,便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其他商戶如餐飲和酒店業等,環保署亦會就投訴採取相應行動。
(圖源:謝展寰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