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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修訂《除害劑條例》 加強規管丁硫克百威及倍硫磷

政府刊憲修訂《除害劑條例》 加強規管丁硫克百威及倍硫磷

責任編輯:靜文 2026-02-20 12:05:14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6年除害劑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下稱《公告》)今日(20日)刊憲,旨在修訂《除害劑條例》(第133章)附表2第1部,將「丁硫克百威」和「倍硫磷」(活性成分含量等於或高於每升640克的超低容量製劑)兩種除害劑列入規管名單,以實施《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於2025年通過的修正案,收緊對相關化學品的規管,保障公眾健康及保護環境。政府將於2月25日將《公告》提交立法會省覽。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丁硫克百威及倍硫磷活性成分含量等於或高於每升640克的超低容量製劑)現時已受《除害劑條例》下的許可證條款規管,任何人除非持有有效許可證,否則不得輸入、製造、售賣、供應、管有或使用。在列入附表2第1部後,政府將進一步限制其出口。  

《公約》是一項旨在保障人類健康與環境的國際公約,透過在指明有毒化學品的國際貿易中推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促進締約方合作。該公約自2005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並於2008年起適用於香港特區。相關修正案已於2025年10月22日對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締約方生效。 

根據今日刊憲的《公告》,相關修訂將於今年4月17日起在香港生效。屆時任何人在未持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口、輸入、製造、售賣、供應、管有或使用該兩種除害劑,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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