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秀茂坪、觀塘及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處人員,昨日(25日)展開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多個罪案黑點,合共拘捕12人。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7名內地女子、3名外籍女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16歲至54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行使他人身份證」、「無牌經營按摩院」、「逾期居留」及「外出時沒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