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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河套深圳園區條例正式施行

今日起河套深圳園區條例正式施行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3-01 16:52:42 來源:南方日報

 2026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於2025年12月26日經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是深圳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將國家發展規劃「施工圖」轉化為園區「法治說明書」的關鍵舉措。

 依託「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獨特發展稟賦,河套深圳園區高端科研機構加速集聚、重大科研項目陸續落地、創新生態持續完善。但仍面臨諸多瓶頸制約:科研樣本跨境審批漫長、科研儀器共享成本高昂、數據跨境流動顧慮重重……

 針對深港協同創新機制、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等方面的堵點,《條例》共分八章六十四條,從人員、貨物、資金、數據跨境監管等方面,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領性制度安排,為建設國際領先的科研樞紐提供堅實法治支撐。

 根據《條例》,河套深圳園區建立產業、機構、人員、貨物等清單管理制度,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特殊監管體系。

 其中,園區海關監管區域與香港之間為「一線」,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區域之間為「二線」。符合條件的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可以採用專人攜帶等方式便捷進出深圳園區,進口自用科研貨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對經常進出合作區的外籍工作人員,在履行信息登記等必要手續後,邊檢機關在皇崗、福田口岸和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提供快捷通關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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