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借款條例》向立法會作出提交決議案的預告,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合共借款上限由5000億元提高至9000億元。視乎立法程序,政府將於4月1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因應政府加快推進北部都會區建設,和其他與經濟民生相關的工務工程,需要提高借款上限,擴大為工務工程項目提供融資的能力,強調發行政府債券是公共財政管理工具之一,發債支持基建發展是國際普遍做法,政府有需要發行更多較長期的債券,讓現金流年期,與工務工程項目的資金需要更匹配;而提高借款上限,並增發更多較長年期的債券,能增加發行債券淨所得。
許正宇強調,環顧全球,通過發債支持基建發展是國際普遍做法。工務工程項目屬長遠投資,尤其是北都的項目。因此政府有需要發行更多較長期的債券,讓現金流年期與工務工程項目的資金需要更匹配。在2026至27年度至2030至31年度期間,政府計劃每年發行約1600億元至2200億元的債券,政府債務與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將由百分之14.4升至百分之19.9,遠低於大部分先進經濟體,屬於非常穩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