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意見
(2026年3月1日)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是社會工作者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聯繫服務群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撐。為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面向群眾、服務基層,堅持職業化、專業化,以擴大崗位規模、提升隊伍素質、增強服務能力為重點,完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建設一支聽黨話跟黨走、本領強業務精、有情懷講奉獻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
主要目標是:經過5年左右,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職業化、專業化水平顯著提升,高層次人才總量顯著壯大,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規模穩步擴大。
二、加快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培養
(一)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國情研修,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注重從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大在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中組建黨組織力度,提高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質量。
(二)完善職業化建設。重點在社區治理、鄉村治理、信訪工作、新就業群體服務、職工幫扶、青少年事務、教育輔導、基層文化活動組織、戒毒康復、社會救助、老齡和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慈善事業、婚姻家庭、社區矯正、就業服務、衛生健康、殘疾人服務等領域,明確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的職業任務與標準。完善社會工作服務領域職業分類,發揮職業分類對就業創業的指引作用。培育社會工作服務新領域、新模式,打造社會工作服務就業增長點。
(三)深化專業培訓。突出抓好現有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專業素質和職業能力。分領域、分區域培養造就一批熟練掌握專業方法與技術、具備豐富實務經驗、善於解決複雜疑難問題的高層次人才。結合實際對提供社會服務的人員進行社會工作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方法技能培訓。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四)加強專業教育。加強對新時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提升成果轉化利用水平。加強社會工作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結合實際建設一批高水平社會工作相關學科專業點,循序漸進發展職業教育。優化社會工作專業教育培養模式,提高實踐教學比重,鼓勵到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進行實習實踐。建設專兼職結合、理論水平高、實務能力強的師資隊伍。
三、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使用力度
(五)優化布局。合理確定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使用範圍,統籌推進社會工作服務在城鄉、區域和領域均衡發展。依託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和基層社會工作服務站等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作用,開展社會工作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到農村地區、中西部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開展服務,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將社會工作服務納入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主動為新就業群體等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加快發展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和醫務社會工作服務。
(六)擴大崗位規模。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多渠道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引導社會組織根據服務領域和工作需要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鼓勵企業結合實際設立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支持有條件的機關單位搭建社會工作服務平台、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七)規範使用。規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加強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支持引導用人單位明確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等級,推動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流動機制,暢通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將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事業單位對編制內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可按規定納入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範圍。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和志願者隊伍聯動服務機制。
四、改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評價制度
(八)健全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健全涵蓋品德、知識、能力、業績和貢獻等要素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評價標準。健全導向鮮明、約束有力的職業道德規範。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評價誠信體系,探索建立誠信守諾、失信行為記錄和懲戒制度。將工作實績、服務對象滿意度、接受繼續教育情況等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推動評價與使用、待遇相銜接。研究制定重點人群、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等的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強化評價技術支撐。健全以同行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鼓勵按規定綜合運用典型案例展示、專業知識測試、專業能力競賽等多種方式,提高評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九)改革職業資格制度。進一步規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根據社會工作服務領域特點,探索分專業類別開展職業資格評價。推動形成層次清晰、相互銜接、體系完整的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支持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地區單獨劃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進一步規範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登記管理,改進和優化登記服務方式。
五、優化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激勵機制
(十)合理確定薪酬待遇。綜合職業資格等級、學歷、資歷、業績、崗位等因素,合理確定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薪酬水平。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要將工作量、工作難度等作為成本核算主要因素。
(十一)完善激勵措施。對長期扎根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做出重要貢獻和突出業績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政策支持。鼓勵群團組織按規定吸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掛職或兼職。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展現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風采。將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納入「最美社會工作者」宣傳選樹活動範圍。
六、加強組織實施
堅持黨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全面領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研究部署,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健全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黨委社會工作部門負責指導並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做好本系統、本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引導社會資金按規定支持開展社會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