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在(27日)下午約3時在區內展開打擊賣淫場所行動,突擊搜查大河道一店舖並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行動中,人員拘捕2名年齡分別為39歲及42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同時拘捕3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0至38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其中一名內地女子亦涉嫌「管理賣淫場所」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人員在該單位內檢獲按摩床、床單、大量避孕套、潤滑劑、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 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