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日(30日)公布,預計於今年11月16日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為使無紙證券市場法例生效,預計於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生效日期公告。證監會已審閱並批准港交所(00388)就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對多項規則及運作程序作出的修訂,港交所將於稍後公布。
證監會表示,港交所及相關股份過戶處的無紙證券市場相關系統及流程,均已進入開發和測試後期階段,市場參與者將於未來數月內獲邀參與測試。證監會正審核六個尋求成為核准證券登記機構的申請,相關申請狀況的資料將於未來數周公布。
香港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梁仲賢表示,推行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將進一步提升香港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水平,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更簡化的流程,以及更多直通式處理的機會。
無紙化制度實施後,在香港新上市的證券須自上市時起以無紙形式發行。至於在實施日期前上市的證券,發行人將在5年內逐步被納入該制度。發行人與市場將提前收到相關通知。持有股份證明書的投資者可靈活選擇時間,將其股票轉換成無紙形式。
證監會鼓勵中介機構繼續與港交所緊密合作,為無紙證券市場作好準備。鑒於現行在中央結算系統內的名義持有人架構將會保留,系統程序只會作出有限度的改動,當中最顯著是從中央結算系統存入及提取證券的流程。這些改動連同修訂後的費用,或會令中介機構需對其自身的業務模式及營運流程,以及其客戶及其他文件作出某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