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經新聞,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公布一條參考案例——白某輝受賄案,以釋明受賄罪的死刑適用及重大立功從寬處罰標準的把握問題。
案中白某輝為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2025年12月9日上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後翻供,白天輝否認絕大部分罪行,雖有重大立功表現,仍被執行死刑。

此次參考案例披露了該案的一些案情細節:例如,為促成其任職公司收購行賄人的某海外項目,白天輝不僅與行賄人共同策劃收購方式、手段,還積極幫助行賄人規避監管,且單筆受賄數額就高達11.03億餘元。
作為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白天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積極推動使用國有資產高價收購某海外項目,使巨額國有資產處於不確定的風險中,嚴重危及國家金融安全;白天輝受賄11.08億餘元,案發後僅有6.3億餘元追繳到案,尚有巨額財物未追繳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