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本月6日接報,指青衣一輛巴士內有人被襲擊,一名18歲男子手部受傷,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經深入調查後,青衣分區特遣隊於今日(11日)在青衣拘捕一名39歲男子,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調查相信,該兩名男子在車廂內因瑣事爭執並發生衝突。
警方強調,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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