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本港上市新股保薦人質素引起關注,證監會1月底發通函,要求上市文件內容合共不超過300頁。港交所(388)董事總經理兼首次公開招股審查聯席主管劉穎今日(11日)在2026港交所未來峰會上表示,就近期港交所收到的上市申請而言,招股書內容不超過300頁的要求雖然的確能達到,但申請人缺乏部分需要提供的內容,並沒有好好地運用300頁限制。

劉穎指出,據港交所接觸的個案而言,經常遇到招股書內容上使用太多「marketing language(行銷術語)」用予「打廣告」,用詞比較「浮誇」。她舉例指,曾有上市個案於招股書內第1至第5頁均為「打廣告」,並沒有用予介紹公司業務,希望潛在上市申請人可留意,因其會拖慢上市審核速度。
劉穎透露,港交所也留意到出現申請人,於極細小的範疇上自稱排行第一,港交所認為其會誤導成分,提醒上市申請人需留意。
另於18A生科上市章節的申請方面,劉穎提到港交所遇到向申請人要求提供臨牀實驗材料,希望申請人可提前準備好數據。
劉穎表示,希望業界於上市準備過程中,包括撰寫招股數以及準備上市材料時「做得紮實一點」,方便港交所審核,同時務求令申請人的上市時間點更為順利。(記者 林德芬)
頂圖圖說﹕港交所(388)董事總經理兼首次公開招股審查聯席主管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