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印發《服務保障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計劃(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緊扣「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的戰略部署,立足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以嚴格公正司法為核心,系統推出覆蓋各類經營主體全鏈條、全周期的司法服務舉措,為建設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更加精準有力的法治保障。
《行動計劃》聚焦企業從風險預防、權益保護到權利實現與救濟的完整司法服務鏈條,提出21條重點任務、70項具體舉措,涵蓋統籌營商環境、嚴打涉企犯罪、激發創新活力、服務統一大市場、兌現勝訴權益、提升解紛質效等6個方面,着力幫助企業防範風險、維護權益、恢復發展。
《行動計劃》着眼於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全方位保護,堅持平等保護各類主體。在刑事司法保護方面,要求依法嚴懲對企業的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犯企業家合法權益等犯罪,嚴懲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等侵害企業產權犯罪,堅決懲處利用「網絡水軍」損害商業信譽等行為,堅決制止和打擊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破壞市場秩序行為。《行動計劃》明確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暢通企業快速維權渠道,進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審判質效,以法治力量穩預期、強信心。同時,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紛平台建設,推進落實港(澳)資港(澳)法港(澳)仲裁,推動擴大港澳特邀調解組織試點法院範圍,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
《行動計劃》將保護關口前移,變「坐堂問案」為「主動把脈」。《行動計劃》要求全省法院要注重前端化解、源頭預防,推動涉企糾紛在綜治中心就地化解,加強商事調解機制建設,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調研,及時發布白皮書和典型案例,為企業規範經營、防控風險提供「看得見、用得着」的法律指引。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要進一步健全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強化對企業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成果保護,持續激發市場創新活力。此外,《行動計劃》還要求各級法院通過廣泛開展涉企活動、發布編印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企業風險防範能力。
《行動計劃》還要求將司法保障延伸到權利實現的終端環節,既讓勝訴權益「落袋為安」,也為困境企業「尋路重生」,要求全省法院持續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案件,規範執行案款發放審批流程和時限,探索建設重點領域網絡資金賬戶點對點查控平台,及時兌現企業勝訴權益。要求嚴格規範涉企財產保全措施,加強對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司法監督,推動建立重點民企「訴訟保全白名單」制度和訴訟保全反擔保機制,儘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同時,完善執行與破產程序銜接,建立健全困境企業分級救治保護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庭外重組中心建設,助力危困企業轉型升級、重煥生機。(記者 盧偉 通訊員 馬卓爾 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