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衝鋒隊連同黃大仙、秀茂坪、觀塘及將軍澳警區人員與相關部門,昨日(22日)展開代號「冠軍」暨「權能者」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總區多個罪案黑點,合共拘捕11人。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2名內地男子、6名內地女子、1名外籍男子及2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0至53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而該人士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警方會繼續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採取果斷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勞工活動,僱主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