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事件又有新發展,今日(25日)凌晨,曾先生及關小姐向傳媒表示,瑞典法院擬將次女Lily撫養權永久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過程不設公開聆訊,當局已就Lily遣返事宜與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取得聯絡並展開對話,但仍未有遣返Lily回港的計劃。與此同時,在港的幼子Danny,因當局召開專業個案會議,並評估個案屬「高風險」、已成立的疏忽照顧,建議法庭繼續將Danny安置收容所,案件明天(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訊。
據報道,曾先生及關小姐表示,明白公眾及政府對其照顧能力的擔憂,但認為政府介入的程度必須「合符比例」,並應首要考慮Danny的意願及最佳權益。他們認為,現行法例及福利制度已能提供「入侵性較低」的選項。
為爭取接Danny回家,二人承諾會向社署提供地址及聯絡方法,確保社署可隨時監察其狀況,並保證社工能定期探訪。他們引述《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相關條文,指出社會福利署署長有權進入任何房屋搜查,亦可要求家長交出兒童接受評估。
醫療方面,二人表示自Danny因發燒入院後,一直24小時輪流留院照顧。在醫護人員提供專業治療及護理下,Danny在醫生監督下逐步康復,二人認為Danny「靠自身抵抗力及母乳輔助逐漸好轉」。兩人又指正物色合適的西醫及中醫師長期跟進Danny的健康狀況,重申無意挑戰現代醫療,只希望在中西醫體系下尋找較低入侵性而有效的治療方案。
至於次女Lily,據報道,瑞典北雪坪區域法院(Norrköpings tingsrätt)建議以書面形式,處理將Lily撫養權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的案件,不設法庭聆訊。當地社福部門對此表示同意,並已向法院申請緊急及永久轉移撫養權。法庭文件引述社福部門的評估指,Lily已在瑞典寄養家庭生活兩年,並已融入當地生活;加上其父母長居海外,家庭團聚機會有限,因此認為將撫養權轉移至瑞典夫婦名下,符合Lily的「最佳利益」。
兩人表示,已接獲瑞典移民局通知,確認當局已就Lily遣返事宜與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取得聯絡並展開對話,惟目前仍未有遣返Lily回港的具體計劃。
曾先生及關小姐指,對裁決表示不滿,直斥屬強行斷絕Lily與親人的關係,違反人權。二人認為,瑞典當局應遵從瑞典移民上訴法院於2024年9月13日作出的終審遣返令。又引述瑞典移民局當時的評估指出,在香港的家人或家屬「很有可能能夠滿足Lily的需求,使她獲得文化認同和語言歸屬感,從而促進她未來與父母和親屬建立聯繫的機會」,從長遠來看,讓Lily在原籍地獲得照顧才符合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