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一系列修例建議,包括將「同意年齡」劃一訂為16歲,新訂「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性插入行為」罪,取代現有「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罪行;同時建議完善亂倫罪,將未滿16歲的亂倫罪及擴大涵蓋範圍後的強姦罪,最高刑罰均訂為終身監禁。
文件指出,目前性罪行多參考70年前英格蘭法例,有必要檢視及完善。基於法改會建議,並參考澳洲、加拿大等地的相關法例發展,擬訂一系列修例建議。
文件建議擴闊強姦罪的範圍,新訂「涉及觸摸」及「不涉及觸摸」兩項性侵犯罪,取代「猥褻侵犯」,例如故意以身體或任何其他東西觸摸他人、向受害人潑灑液體等,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新訂「導致他人在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行為」罪,取代現有「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針對某人故意地導致他人,在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或參與性行為;若涉及「插入」的性行為最高可處終身監禁;另建議新訂「性露體」罪,以及將「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等。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月7日討論,並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當局期望本年內將修例建議以條例草案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是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