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華 區議員
2026年7月14日,筆者有幸參加了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會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振民教授,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韓大元教授的精彩演講,讓我深受啟發,也讓我對國家安全與香港發展的關係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王振民教授開宗明義指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放眼全球,國際並不太平——目前全球有超過60個國家和地區正處於衝突之中。維護國家安全,絕非香港獨有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和國際慣例。王教授以新加坡為例,其《內部安全法》賦予當局極大的預防性權力,可毋須審判即對可疑人士採取行動。相比之下,香港國安法是在普通法框架下、充分尊重人權的「靶向治療」,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絕大多數。
這讓我想起幾年前的香港——街頭火光處處,市民連正常出行都提心吊膽,商舖被迫關門,遊客絕跡。沒有國家安全,何來社會安寧?何來民生福祉?王教授強調,國家安全立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從1990年基本法制定,到2020年香港國安法出台,再到2024年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完成,這套「組合拳」持續完善,是根據實際需要、因時制宜的必然之舉。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圖謀從未停止,特別是在中美關係複雜多變的背景下,國強則不會成為別人的「菜」——這句樸素的話,道出了國際政治的殘酷現實。
韓大元教授從憲法與比較法的角度,為我們闡述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內涵。他強調,安全是推動發展的條件,發展與安全必須動態平衡,相輔相成。國家安全法第一條明確了對人權的保障,體現了法律在安全與自由之間的審慎平衡——這不是一句空話,而是有制度保障的法治原則。
韓教授提到,中國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統籌發展與安全的國家之一。美國憲法亦有國家安全相關條款,但中國的「總體安全觀」更注重系統性、全面性,強調「高責任發展」和「風險防控」。對香港而言,高水平安全不是限制發展,而是消除阻力、創造條件——讓投資者安心落戶,讓遊客樂意到訪,讓市民放心生活。
韓教授用實實在在的數據印證了這一點: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再度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穩居世界前列,境外母公司在港分支穩健增長,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成立僅兩年多已吸引數十家龍頭企業落戶,帶動數百億投資及數以萬計的高端職位。外國旅遊人數顯著回升,營商環境備受國際認可——這些都不是「硬銷」,而是國際社會用腳投票的結果。
王振民教授特別談到「行政主導」的重要性。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立法會告別了「攬炒」「拉布」亂象,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在基本法軌道上有序運行,特區政府施政權威得以確立。這對我們區議員的工作同樣意義重大——地區治理不再被無謂的政治爭拗所綁架,我們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民生實事。
作為區議員,我深切感受到: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過去幾年,我們地區的關愛隊、社區建設、長者服務等工作之所以能順利推進,離不開社會大局的穩定。沒有高水平安全,所有發展藍圖都是空中樓閣。
兩位教授的宣講,讓我更加堅信:香港國安法是一部保護法,保護的是國家主權、香港繁榮和市民福祉。23條立法完成後,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已基本完善,但維護國家安全永遠在路上。作為區議員,我不僅要自身學深悟透,更要將這些理念傳遞到社區的每一個角落,讓街坊們明白——安全不是發展的對立面,而是發展的基石。
未來,我將繼續立足地區崗位,配合特區政府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以實際行動守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讓香港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行穩致遠。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這是我參加今次宣講會最深刻的體會,也是我服務社區、履職盡責的堅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