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青聯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首席副主席 陳志豪
全國港澳研究會今天(7月14日)以「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為題,在香港舉辦專題宣講會,兩位副會長王振民教授和韓大元教授主講,對香港社會各界在更高層次認識維護國安的重要性、破除部分別有用心者對香港維護國安工作曲解甚至污衊,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不斷有人抹黑香港國安法為「嚴刑峻法」,妄議該法令「一國兩制」失去特色雲雲。今次兩位教授的宣講讓我們清楚看到,國家安全法律在世界各國各地區普遍實施執行,若橫向比較各部相關法例,特別是相比美、英、歐盟等,香港國安法律較為寬鬆和溫和。那些批評香港國安法的人,是否也會指責美西方的國安法是嚴刑峻法、會令美西方失去資本主義特色?
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行與內地不一樣的制度,但絕不意味着香港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真空地帶」。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這是沒有例外的,也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回顧過去,香港在國家安全層面幾乎處於「不設防」狀態,致使部分人產生無需維護國安的誤解,如此「習非成是」顯然是不正確的。
近年也有人誤導指香港出現「泛國安化」的情況,甚至說香港「太過重視」國安。兩位教授的宣講正好破解這一迷思,高質量發展必須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個沒有安全的地方,遑論發展?如何保障發展成果?韓大元教授指出,國安法令香港擁有更穩定和良好的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安全和穩定已轉化成為香港的核心競爭力。所以,根本不應從割裂的視角看發展和安全的關係,兩者是辯證統一的,加強安全工作的同時也是在推動促進發展;反過來說,香港發展得愈好,安全就愈會得到保障。
對於所謂「泛國安化」之說,王振民教授提及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有180人被定罪,他反問「哪個被定罪的不是鐵證如山?」檢視歷來被檢控及定罪的國安案件,哪一宗不是緊扣香港國安法所針對的四大國安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何來「泛國安化」之說?反觀美西方近年不斷以「國家安全」為名限制高新科技出口,阻撓中資在美西方的正當投資行動,甚至非法沒收其他國家的投資項目和收益,豈非更是「泛化國家安全」,是以國家安全之名行掠奪之實的體現?
王振民教授亦警示,世界並不太平,地緣衝突頻仍,很多地方處於戰爭狀態,當前國際安全形勢極其複雜嚴峻。作為中國人,切忌被暫時的平靜麻痹,誤以為太平是「天掉下來的餡餅」,從而輕視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維護國安人人有責,我們應當對國家面臨的安全挑戰保持清醒認識,深知太平穩定來之不易,並堅定支持國家與特區維護安全和穩定的各項工作。